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环余罚[2020]第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华路改性沥青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案
    行政处罚内容  杭州市生态环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8
    决定机关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