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阜安监罚[201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维护安全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30
    决定机关 阜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