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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汴水不罚决字[2018]第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擅自凿井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封填所凿水井,恢复原状,违法行为终止。根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局法制审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7
    决定机关 开封市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