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润恒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018406****524K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184民初749号
    案号 (2021)豫0184执144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3-08
    发布日期 2021-04-0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河南润恒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七日内向原告河南宏辰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6万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1年1月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自2021年1月18日起至付清本息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河南宏辰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请求。 如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50元,由被告河南润恒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