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豫濮清交执罚字(2020)5000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20 |
决定机关 | 清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