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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滨交综罚字【2021】03449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3
    决定机关 滨海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