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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税稽罚[2019]439
    违法行为类型 温州市盛博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你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取得深圳市满和安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开具的26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506798.30元,进项税额合计1671927.94元,明细如下:(1)2015年10月份取得深圳市满和安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6份(发票代码№4403153130,发票号码№07026289~№07026314)。货款至今未付,26份发票含税销售额合计2956000元,进项税额429504.21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2)2015年7月、8月、9月、10月份取得深圳市卓脉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7份(发票代码№4403151130,发票号码№14821273、№14911607~№14911644;发票代码№4403152130,发票号码№13163070~№13163089;发票代码№4403153130,发票号码№07026318~№07026404;发票代码№4403153130,发票号码№14742445、№14742446)。账面显示货款只付258000元,应付账款1442990元至今未付。147份发票含税销售额合计1700990元,进项税额247152.21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3)2015年11月份取得深圳市宝戈尔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3份(发票代码№4403153130,发票号码№06990982~№06991015)。货款至今未付,33份发票含税销售额合计381000元,进项税额55359.09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4)2015年11月份取得深圳市宏盛王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发票代码№4403152130,发票号码№07188572~№07188578)。货款至今未付,7份发票含税销售额合计741004元,进项税额107667.26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5)2016年1月份取得深圳市创达利鑫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6份(发票代码№4403153130,发票号码№21468539~№21468564)。货款至今未付,26份发票含税销售额合计3039398.3元,进项税额441622.11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6)2016年1月份取得深圳市成宝嘉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份(发票代码№4403153130,发票号码№02260014~№02260026)。货款至今未付,13份发票含税销售额合计1519606元,进项税额220797.46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7)2016年3月份取得深圳市深柏杨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发票代码№4403154130,发票号码№10762305~№10762314)。货款至今未付,10份发票含税销售额合计1168800元,进项税额169825.60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上述7家公司开具的26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定,均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长期未支付货款;经对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孝武进行询问,承认与上述7家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均为虚假。综上所述,认定你公司取得的上述7家公司开具的26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虚开。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考《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处罚决定: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少缴增值税税款60%的罚款计1003156.7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30
    决定机关 温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