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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青稽质罚字〔2017〕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要求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及接到电话困人故障报告后,未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0.25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25
    决定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