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海综执罚字〔2021〕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8
    决定机关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