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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应急罚〔2019〕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海迈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安全设备案
    行政处罚内容   宁波海迈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正在使用的三相铁壳电扇(380V)、电焊机未连接接地线,不符合《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2009)2.2.4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7
    决定机关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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