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土地勘察用无人机摄像头减震机构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20402295.0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4451895U 公开(公告)日 2021-10-22
申请公布号 CN214451895U 申请公布日 2021-10-22
分类号 B64D47/08(2006.01)I;F16F15/067(2006.01)I;F16F15/023(2006.01)I;F16M13/02(2006.01)I 分类 飞行器;航空;宇宙航行;
发明人 李岩 申请(专利权)人 杭州临安绿润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杭州万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余冬
地址 311300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889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土地勘察用无人机摄像头减震机构,包括无人机主体,所述无人机主体的底部经减震件安装有摄像头,所述减震件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两侧设有向上的L型连接脚,所述底板的两侧设置竖直向下的连接板,两个连接板之间设有减震板;所述减震板的底部设有竖直向下的第二立柱,所述减震板的下方设有定位板,所述定位板上设有与第二立柱一一对应的第三通孔,所述第二立柱的端部穿过第三通孔且拧入有第二紧固螺帽,所述减震板和定位板之间设有呈压紧状态的第二减震弹簧。本实用新型具有减震效果好的特点,使得摄像头在进行土地勘察时所拍摄的画面没有抖动感,保证了土地勘察的精度和准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