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绍柯公(马)行罚决字[2021]006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自2020年10月以来,绍兴市东方时代印染有限公司未建立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一直运行门户网站www?dfsdyr?com,至2021年03月08日被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马鞍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8
    决定机关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马鞍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