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柯环罚字[2017]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绍兴市东方时代印染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并投产 |
行政处罚内容 | 绍兴市柯桥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绍柯环罚字[2017]13号绍兴市东方时代印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3381823X7法定代表人:陈建英地址:滨海工业区兴滨路绍兴市东方时代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位”)环境违法一案,经本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1-25 |
决定机关 | 区环保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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