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旬阳县恒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61092873****226Y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安中民三初字第00005号
    案号 (2021)陕0928执恢14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旬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8-12
    发布日期 2021-09-2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陕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5)安中民三初字第00005号号被告旬阳县恒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30日内偿付原告代偿款3034551.61元及利息。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