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温市监处字〔2019〕17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器开关板插座3216只、包装箱100个、合格证1000张;三、处以罚款320000元,上缴国库。对当事人构成冒用他人厂名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冒用他人厂名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于一个月内办理住所变更登记。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7 |
| 决定机关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章平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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