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张城法罚决字第201102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张家港市友安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罚款0.0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9 |
决定机关 | 张家港市城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