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宁市百姿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传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38878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嘉海商初字第00274号
    案号 (2015)嘉海执民字第94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兴海宁法院
    执行法院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4-30
    发布日期 2017-04-18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海宁市百姿服饰有限公司、叶传勇支付原告海宁市尤兰达皮革有限公司货款376491元。此款,由被告于2015年3月底前付清。 二、原告海宁市尤兰达皮革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7098元,减半收取3549元,由被告海宁市百姿服饰有限公司、叶传勇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