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萧市监稽处〔2020〕2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28387元;2、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李清政处罚款50000元,三年内不得从事检验服务活动。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09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夏素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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