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茂交罚[2021]004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1年02月21日 10时30分在(违法地点)汕湛高速那霍服务区实施了包车客运经营者、直通港澳包车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3
    决定机关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