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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19]000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年11月18日09时28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虎门镇龙眼高速桥底路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东莞市一通客运有限公司驾驶员使用粤S92462大型客车 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行为。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该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属于严重程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4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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