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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岫工商处字〔2016〕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根据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函《关于查处吉林长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假药安宫牛黄丸、大活络丸的交办函》(鞍食药管稽函[2016]24号)提供的鞍山市鸿昇元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和鞍山市天鸿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鞍山中兴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从2014年8月13日至2016年3月7日期间,共计8次,从鞍山市鸿昇元药业有限公司和鞍山市天鸿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过吉林省长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活络丸”,批号:20130202,150盒;批号:20150102,650盒。两批次药品总计800盒。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1.2762万元。二、没收违法所得:0.4254万元。三、违法程度:一般违法经营行为。四、是否宽大处理:否。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14
    决定机关 岫岩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庆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