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景市管市监罚处〔2021〕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健康、不科学准确,欺骗并误导消费者
    行政处罚内容 本案承办人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6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