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长环罚字〔2019〕JK0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生产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
行政处罚内容 |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标准,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24 |
决定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