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市监开稽罚字〔2020〕7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没有载明开发企业名称、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25 |
决定机关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蒋顺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