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温路政罚〔2021〕401551 |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1月18日1时5分许,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G32226K+200M巡查时,对浙C15935货车进行检查。经G322瑞安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1500kg,4轴车,依照国家标准,超限25500kg。车辆驾驶员是付贤海,车辆所有人是温州高池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玖佰玖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温州高池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19 |
| 决定机关 |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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