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株银监罚决字〔2018〕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湘江支行副行长期间对违法违规办理虚假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负直接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26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株洲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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