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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运罚决字[2019]第33010902191005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西安京东讯成物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9月18日15时50分,萧山区运管处瓜沥所执法人员对西安京东讯成物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的安全管理台账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安全台账中“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中检查人员签名代签。2019年1至3月份是由安全员马伟本人签名,而4-8月份的检查人员马伟的签名系代签。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3
    决定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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