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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浔土资监罚[2017]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李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非法占地案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20
    决定机关 区国土分局
    法定代表人 吴训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