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鄞市监处〔2020〕8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发布有投资回报预期招商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对当事人发布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建议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23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那娜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