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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太环罚字【202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2
    决定机关 晋中市太谷县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