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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太环罚字[2019]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3
    决定机关 晋中市太谷县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