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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芙)食药监食罚[2018]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30
    决定机关 芙蓉区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