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北碚环执罚﹝2021﹞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14 |
决定机关 | 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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