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天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56****193D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7民初1400号
    案号 (2021)粤0307执1057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7-2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深圳市天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合众建设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350735.5元及其利息(利息以350735.5元为计算基数,从2016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016年12月16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付款义务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被告负担7319元。(承诺不退费)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