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湖运罚决字[2017] 第33050041171008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湖州康达公交运输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9月7日,湖州康达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E.18877快速公交车驾驶员孟金彪11时05分从湖州开往双林11时45分左右在途经双林镇维多大道雉头村地段时与一辆对面行驶的电瓶车碰撞导致电瓶车驾驶人倒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在对湖州康达运输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属实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10
    决定机关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