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湖运罚决字[2017] 第33050041171003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湖州康达公交运输有限公司 使用失效的车辆营运证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05月22日14时30分,我处接到行政服务中心移交的浙E.15302、浙E.15131、浙E.15200、浙E.15202、浙E.15210、浙E.15220、浙E.15226、浙E.15228、浙E.15153九辆康达公交公司的公交车道路运输证失效一案,经调查,情况属实。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使用失效的车辆营运证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04
    决定机关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