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20)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
行政处罚内容 | 16:00分,该车搭载55人从南宁火车站到南宁市诺庭商务酒店,从事包车客运,包车费用300元,经查,该车没有客运标志牌。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07 |
决定机关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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