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新市监处〔2021〕15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产品,并处罚如下:一、没收扣押的“蓝怡雪”无托文胸2个;二、没收违法所得15.96元,罚款134.04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07 |
决定机关 |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