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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青)市监食流罚〔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二、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马贝香油粘米(净含量:10kg)3袋、马贝香油粘米(净含量:25kg)4袋、新疆红枣(净含量:500g)1袋;2、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9
    决定机关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