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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丹元宝市监处字〔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元宝区市场局在2019年10月24日,在丹东市元宝区日芬生鲜超市抽检了一批次“蚕蛹鸡蛋”,共抽检“蚕蛹鸡蛋”1.3千克,该鸡蛋售价为20元/千克。2019年11月15日,元宝区市场局工作人员收到其中编号为A2190288267101017C的检测报告显示,该批次鸡蛋的“氟苯尼考”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检测结果为不合格(限量值为不得检出)。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0.5万元。二、没收违法所得:0.01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9
    决定机关 丹东市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焉丽芬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