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丹元宝市监处字〔2020〕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元宝区市场局在2019年10月24日,在丹东市元宝区日芬生鲜超市抽检了一批次“蚕蛹鸡蛋”,共抽检“蚕蛹鸡蛋”1.3千克,该鸡蛋售价为20元/千克。2019年11月15日,元宝区市场局工作人员收到其中编号为A2190288267101017C的检测报告显示,该批次鸡蛋的“氟苯尼考”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检测结果为不合格(限量值为不得检出)。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罚款:0.5万元。二、没收违法所得:0.016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19 | 
| 决定机关 | 丹东市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焉丽芬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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