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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规划资源处字【2019】第1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金首水泥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用于建厂房及附属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993平方米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上新建的540平方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一般农田上新建的153平方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三、并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处罚人民币贰万玖仟柒佰玖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7
    决定机关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