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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鹿卫公罚【2020】3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单位:温州天都大酒店有限公司:913303002*****537T,经营者:郑朝晖处罚文号:温鹿卫公罚【2020】342号违反事实:违反健康管理规,法律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二)项处罚结果:警告,罚款1000元处罚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09
    决定机关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