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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鹿综执〔2021〕罚决字第23-01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5月10日,当事人所属车辆浙C32164运输混凝土时出现泥水泄漏,导致广化桥路路面污染,污染长度为10米。该行为已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违法性质为: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处罚履行方式:按照《罚没款缴款通知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7
    决定机关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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