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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路政罚〔2021〕0212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5月19日下午,温州合众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浙C55171特殊结构货车,由驾驶员唐正义驾驶,从沙头龙泰公司运载混凝土途经330国道鹿城段到外垟村委会工地,车货总重39.85吨,车轴4轴,现场无法出示该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该车超限8.85吨。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柒佰玖拾伍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0
    决定机关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