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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市管市监罚处〔2020〕1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3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鄢继航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