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佛市监处字〔2020〕1-6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豆腐)、未按规定索证索票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4.8元; 3.并处罚款5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8 |
决定机关 |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