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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环罚决(2017)6-1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42.0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26
    决定机关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