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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沂环罚字[2017]第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7月1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2#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正在使用,未报批环评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竣工验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之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14
    决定机关 临沂市沂水县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