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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卫医罚[2021]2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02
    行政处罚内容 1、杭州橡树留和医院有限公司未客观、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填写1名患者的电子病历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16000元的行政处罚;2、杭州橡树留和医院有限公司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09日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本机关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2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09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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