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西综执罚字〔2019〕第061001191018002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橡树留和医院有限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09月16日10时00分,我局留下中队孙学谦、林雁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西湖区留下杨梅山路山缘老人公寓橡树医院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执法队员依照法定程序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已设置四色垃圾收集容器,但执法队员检查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时发现,当事人于其中投放有塑料袋、玻璃瓶、牛奶盒等可回收物、检查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中却发现其中含有金属支架等可回收垃圾。按现场检查情况,不符合垃圾分类管理规范要求。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在执法队员指正后,当事人进行了整改。执法队员于2019年9月17日12时30复查时,未发现现场有不符合垃圾分类规范的情况。2019年9月20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8 |
决定机关 |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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